【111-2服務助學金】 已開放申請,詳如下方說明。
一、申請條件:
一、申請條件:
1.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 60分以上或GPA1.7(含)以上 。
2.前一學期擔任日間部學生自治組織幹部、社團幹部、宿舍幹部、系會幹部、或擔任進修部學生會幹部。(每系會可申請3位同學)
2.前一學期擔任日間部學生自治組織幹部、社團幹部、宿舍幹部、
二、 獎金:2,000元。
三、申請辦法:
(填寫送出後,系統亦將申請表PDF檔寄至申請信箱
)並請系主任蓋章後,檢附前一學期成績單, 於 3月22日(三)前繳交至課外活動組給林佩樺老師,逾時不候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