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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南市政府衛生局徵約僱人員(檢驗中心衛生技術職系技佐職務代理人)

公告類別:一般公告
發佈日期:2026/01/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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項目內容
徵才機關臺南市政府衛生局
職稱約僱人員(檢驗中心衛生技術職系技佐職務代理人)
職系
職務列等約僱四等250薪點 (月薪34,775元)
刊登有效起日2026/1/20
刊登有效終日2026/2/2
人員類別職務代理人
工作地點新營區
須具資格條件ㄧ、國內外大學以上醫學檢驗、食品化學、食品科技、生物科技、食品檢驗、化學及化工等相關科系畢業。 二、無公務人員任用法迴避任用、不得任用之情事。
工作內容1.辦理食品衛生檢驗相關業務。 2.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
機關地址台南市新營區東興路163號
聯絡人臺南市政府衛生局檢驗中心 賴佳柔
聯絡電話06-6357716分機633
電子郵件a00649@tncghb.gov.tw
檢具文件必備資料: 1.報名時應繳下列證件:應徵人員簡歷表(請於臺南市政府人事處徵才公告網頁http://personnel.tainan.gov.tw/listRecruit.aspx?nsub=k0A410下載「應徵人員簡歷表(公務人員以外)」,註明應徵衛生技術職系技士職務代理人)、最高學歷證書影本、身分證正反面影本、(以上證件請以A4影印裝訂,於空白位置處加註核與正本相符並簽章)。 2.報名方式請將以上資料以掛號郵寄(臺南市新營區東興路163號檢驗中心賴佳柔收,封套載明應徵衛生技術職系技佐職務代理人,以115年2月2日前郵戳為憑),或以電子郵件寄送(a00649@tncghb.gov.tw),或至臺南市政府人事處徵才公告網站線上報名,並上傳報名應備資料(以電子郵件寄送或在徵才公告網頁上傳相關資料者,亦請於115年2月2日前傳送完成,並請務必來電確認,06-6357716#633)。 3.合格者擇優通知筆試(40%)及面試(60%),恕不退件及函復。錄取人員公告於本府人事處徵才公告網站(網址同上),若無適當人選,得予從缺。 4.工作起迄時間:自實際到職日至115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止;惟如考試及格分發人員逾期未報到,仍應於公布分配結果後第16日即無條件解僱,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。
正取1 名
備取2
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、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,候補期間為三個月,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。
其他說明歡迎原住民族參加甄選

職缺連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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